这两天,河北石家庄鹿泉区的“中园石化”加油站引发公众关注。据了解,鹿泉区相关部门已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核查。经核查,该加油站擅自使用了与“中国石化”近似的门头装潢,已责令将“中园石化”门头装潢拆除。针对涉事加油站涉嫌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近似标识的行为,鹿泉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这家经营十多年的“中园石化”加油站,碰瓷“中国石化”的手法可谓用心良苦。从外观上看,这个“中园石化”的“园”是“花园”的“园”,跟“国”字长得很像。除了“园”字,整个logo都和“中国石化”商标的字体一致,唯独这个公园的“园”字采用了特殊写法,看起来就更像“国”字了。不仅是字,这个加油站的外观装潢、红底白字的设计,甚至英文字母缩写,都与“中国石化”高度相似。
“中园石化”碰瓷“中国石化”,主要是利用消费者的视觉疏忽、对中国石化的品牌信任,混淆视听,误导车主。对于广大车主特别是外地车主来说,在驶入加油站的一瞬间,很少有人认真分辨到底是“中国石化”还是“中园石化”,这就给了“李鬼”可乘之机。这种傍名牌行为,不只是误导、欺诈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且属于一种“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也规定,有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近年来,多位车主发帖吐槽,加完油后才发现不是“中国石化”,足以说明“中园石化”加油站这个名字确实对消费者造成了混淆。
对于这种傍名牌现象,除了批评商家外,更需要追问的是监管的滞后。因为健康的市场秩序,不能只依赖消费者的“火眼金睛”、热搜的“曝光效应”,关键是监管要及时亮剑打假。对于“中园石化”碰瓷“中国石化”,以及“中固石油”碰瓷“中国石油”这类乱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被动响应”化为主动作为,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整顿傍名牌行为,不给其留下生存空间。
评论员:何勇
编辑:罗丹
来源:中国吉林网









